关于余青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院系、各单位、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余青同志任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处长职务;
陆瑾、郑勇、庄晓漪同志任财务与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财务处副处长职务;
张义、谢静芳、宋华军同志任资产与实验室安全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卢丽安同志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处长,免去其外事处处长职务;
唐文卿、李丹同志任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免去其外事处副处长职务;
庄辉同志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兼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副处长,免去其外事处副处长职务;
岳娟娟同志任艺术教育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钧同志艺术教育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怡同志文科科研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复旦大学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