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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

成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机关各部处:

由江苏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开展的江苏省科技镇长团第十批招募工作已经启动。科技镇长团项目是学校选派挂职干部的计划项目之一,也是深化校地交流、推进产学研结合的有益途径。经学校党委研究,今年学校将继续选派教师、干部赴江苏部分县(市、区)挂职锻炼。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与任职安排

1、根据江苏省商请选派计划,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拟派10人(详见附件1第十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请登录组织部网站http://zzb.fudan.edu.cn/查阅电子版),其中团长1人、团员9人。

2、“科技镇长团”成员一般担任实职,不占当地编制和领导职数。一般情况下,团长任县(市、区)政府副县(市、区)长;副团长担任县(市、区)人才办副主任或科技局副局长;其他成员,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党(工)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乡镇(街道、开发区、园区)副镇长(副主任)。

3、“科技镇长团”团长任职时间为2年,成员任职时间一般为1-2年。接收单位给“科技镇长团”成员发放一定的生活补贴、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科技镇长团”原则上要求集中住宿。休假、探亲按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人选条件

根据江苏省要求,“科技镇长团”人选应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专业特长、发展潜力和培养潜质,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事业心和责任感比较强,作风扎实,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部门正科级以上干部。

三、镇长团成员的工作职责

1、明确工作职能定位。分管或协管任职地区或单位的人才、科技工作。认真抓好创新创业任务的落实,推进人才强镇、人才强企战略的实施,促进产学研合作,提高县(市、区)、镇两级人才、科技管理和服务能力。科技镇长团团长负责领导和组织全团成员实施目标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2、发挥科技参谋作用。立足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为地方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建言献策,协助制定地方人才科技发展和特色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人才与科技创新工程及活动,帮助地方和企业积极申报各类科技项目和专利,推动企业科技创新。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学校与任职单位之间建立紧密产学研合作关系,推动地方及企业与高校共建校地、校企合作联盟,建立工作站等合作交流的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向地方、园区和企业转化。

4、发挥引才育才作用。围绕地方产业发展需求,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培养和使用工作。以“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等为重要抓手,围绕国家和江苏省重大人才工程,引导高层次人才向基层和企业集聚,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企业创新创业。积极开展科技培训和科学普及活动,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土人才的培养,推动地方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取得新突破。

5、地方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加强组织领导

“科技镇长团”坚持按需选派、人岗相适、创新服务、重在实效的原则。各分党委、总(直)支应按照岗位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和教师干部所长进行推荐,将加强干部教师多渠道培养和促进校地合作有机结合、统筹兼顾。

请各单位于51517时前将《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见附件2)送交党委组织部,电子版同时发送至dwzzb@fudan.edu.cn,每位人选最多可选3个拟派往单位。校党委将在报名推荐的基础上综合考虑确定我校推荐人选。

  

联系人:蔡樱华、陈长城  联系电话: 65643892

附件1: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岗位需求表.doc

附件2:江苏省第十批科技镇长团成员(团长)推荐表.docx

  

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52


 

发布时间 2017-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