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主动到居民区党组织联系和报到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
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和市委关于“实行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党组织主管、参加多个党组织活动”的要求,市委组织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组织关系不在居住地的共产党员主动到居民区(村)党组织联系、报到的意见》。根据文件精神和市教卫党委要求,现将落实此项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党员主动到居民区党组织联系和报到。根据市委组织部要求,党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在职党员(含上海生源在读学生)、退休党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凡尚未主动与居住地党组织建立联系的,应在2011年7月1日前持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党员联系报到单》(见附件,可复印),以信函、传真或上门等方式主动与现居住地党组织(居委会)建立联系,亮明党员身份,提供联系方式(电话及地址)。
2、明确党员在居住地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党员应按照居住地党组织的具体要求,在居住地创先争优,积极发挥应有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各居民区(村)党组织告知的需求,党员可自主选择参与力所能及的工作项目或任务,尤其是公益性、志愿性服务。在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等基层民主建设活动,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等社区重大突发事件中,党员应自觉接受居住地党组织的领导和协调,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发挥骨干带头和示范表率作用。
3、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分党委、总(直)支可将《党员联系报到单》复印给每一位应到居住地报到的党员(组织部网站可下载),并通过党员大会或组织生活,传达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动员和督促党员主动到居住地党组织联系、报到,增强党性观念,自觉在居住地发挥党员作用。
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可与党委组织部联系(联系人:仇棣,电话:65642210)。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1年6月9日
各位党员同志:
您好!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积极探索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的机制,市委组织部要求,党组织关系不在现居住地的在职党员(含非毕业班上海生源在读学生)、退休党员和流动人员中的党员,凡尚未主动与居住地党组织建立联系的,应在2011年7月1日前持市委组织部统一制作的《党员联系报到单》,以信函、传真或上门等方式主动与现居住地党组织(居委会)建立联系,亮明党员身份,提供联系方式。
请您将此单填写完毕后交给所在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并根据各自实际参加有关活动。如您尚不清楚所处居委会地址或电话,可直接咨询所在居住地物业部门。谢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党 员 联 系 报 到 单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民区(村)党组织: 我是共产党员,按照要求主动向居住地党组织报到,我愿意按居住地党组织的要求,在家园创先争优,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和谐文明社区,贡献应有的力量。 共产党员:__________________ 2011年 月 日 所属党组织:复旦大学 (分党委、总支和直支名称) 居住地址: (必填项) 联系电话: (必填项) |
回执: _________党员已报到. 居委会盖章 月 日 |
备注: |
注:1、居民区(村)党组织应妥善保管联系报到党员的相关信息;
2、居民区(村)党组织应告知党员在居住地的基本要求以及可选择参与的项目,特殊情况下可直接提出明确的要求和任务;
3、主动联系报到的共产党员要按居住地党组织的基本要求发挥党员作用、展现党员形象;对社区提供的需求项目,可从实际出发,积极参与力所能及的项目或任务;特殊情况下,应服从居住地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和协调。
党 员 联 系 报 到 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