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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情况表(新版).doc
请注意:本表已于2008年10月21日更新,格式有较大调整。
《干部考察情况表》包括基本信息、主要经历、考察意见、民主推荐情况等内容。
“基本信息”和“主要经历”应依据干部档案,准确无误地填写。“主要经历”要反映干部上学、工作情况,如有三个月以上的出国出境留学进修访学、党校培训、挂职锻炼等经历,也应写入“主要经历”中。
“考察意见”应全面反映干部德才表现,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干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第二,主要缺点和不足。撰写主要表现时,要观点鲜明,能够反映干部的特点;表述用语要平实规范,不要过多地使用感情色彩强烈或专业性太强的词汇。一般不超过1500字。考察人或考察组成员须在意见后签名,并注明填表时间。
“民主推荐情况”栏主要填写民主推荐的时间、出席人员范围和人数以及考察对象被推荐的情况。
报送表格时应填写负责考察的党委、总(直)支名称并加盖公章。
注意事项:
一、(1) “主要经历”应从大学填起,大学前参加工作的从工作时间填起,经历不能有间断。
(2) “考察意见”要反映考察对象的主要业绩及特点、特长,不足之处要写实。
(3)本表中的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年月、学历要以本人档案记载为准。
(4)本表上报时,须考察人员签名并加盖单位党组织公章。
二、本表请使用16K纸张正反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