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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届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

  2010届毕业生离校在即。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的有关工作,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

做好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于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党员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对于教育毕业生党员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自觉实践党的宗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各分党委、总(直)支要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各单位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毕业生党员教育。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各支部要普遍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组织生活,通过重温入党誓词、重温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重要性和相关程序、讨论如何做一个合格共产党员、完成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试题(附件六)、阅读毕业班党员友情提示(附件七)等形式,教育毕业生党员增强组织观念,明确党员责任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党性修养,杜绝口袋党员隐性党员挂名党员等现象的发生。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1已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的党员落实组织关系的一般次序为:(1)就业单位党组织;(2)如就业单位是两新组织(外企/民营),则落实到人事代理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如中智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党委、对外服务有限公司党委、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直属)新经济组织党委;(3)如就业单位和人事代理关系所在单位都没有建立党组织,则落实到就业单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等辖区党组织。请各分党委、总(直)支根据毕业生党员的毕业去向,认真准确填写《2010年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样表及填写要求见附表一),由院系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于611日前交至党委组织部,《登记表》电子版Excel格式)同时发至党委组织部电子信箱dwzzb@fudan.edu.cn

2、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沪籍党员,一般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外省籍党员一般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外省居住地所属党组织或随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

与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复旦大学2010届未就业毕业生保管户口和档案协议书》的毕业生党员,需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应填写《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见附表二)到党委组织部办理《流动党员活动证》。相关分党委、总(直)支应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毕业生党员集中编入新的学生党支部,并负责督促相关党支部加强与所属流动党员的联系,督促他们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按时交纳党费。待其工作或学习单位落实后,应及时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往工作单位。超过2协议期限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主动到校组织部办理相应手续,将党员组织关系随其户籍和人事档案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所属党组织。

3、出国出境的党员因私出国出境的党员,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因公出国出境的党员应到党委组织部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各分党委、总(直)支要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教育学生党员妥善保管好组织关系介绍信,到达新单位后,要及时将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有关党组织并与新单位党组织确认将回执回复我校以免造成遗失或超过有效期。分党委、总(直)支应在指定日期(623-25日)指派专人到党委组织部领取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分发介绍信时要有登记和签收,并确保毕业生党员在离校前拿到组织关系介绍信。

三、做好毕业班党员发展的相关工作

    1做好毕业生预备党员考察鉴定工作分党委、总(直)支应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表》,并就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填写《复旦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鉴定表》(见附表三),为今后履行预备党员转正手续打下基础。组织鉴定意见应概要反映三方面的内容: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奉献精神。组织鉴定表由分党委、总(直)支盖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考察表》一并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2、做好毕业班学生中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材料的归档转递工作培养教育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参加各级党校培训情况、《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等。分党委、总(直)支要填写《复旦大学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表四),并与上述材料一并放入《复旦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材料(目录)袋》,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3、做好毕业班学生中入党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归档工作分党委、总(直)支应将入党申请人的入党申请材料归入毕业生人事档案,转往用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毕业生党员发展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请各分党委、总(直)支填写《毕业班党建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五),于79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各单位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组织鉴定和档案归档工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各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总支副书记是上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党委组织员(干事)要对相关工作进行检查指导;毕业班党支部书记具体落实本支部的上述工作。

人:             

联系电话: 65642210   65643892(邯郸校区)

54237129(枫林校区,周二上午、周四下午)

 

1、附表一:2010年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doc(样表)

  2、附表二复旦大学党员保留组织关系申请表.doc

3、附表三复旦大学毕业生预备党员组织鉴定表.doc

4、附表四复旦大学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doc

5、附表五毕业班党建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6、附件六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试题.doc

7、附件七友情提示.doc(下发至每位毕业生党员)

 ☆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须知.doc

 

 

 

 

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0525

 

发布时间 2010-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