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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学生党总支建设的实施意见

复委组发〔200824

 

各学院(系)分党委:

为推进学生党总支建设,更好地加强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根据党内有关文件和校党委《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的若干意见》(复委〔200716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和有关单位试点情况,现就推进我校学生党总支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设置学生党总支的基本条件

学生党员人数超过50人的分党委,经校党委批准,可以设立分党委下属的学生党总支。

拟成立学生党总支的单位,由分党委向校党委组织部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学生党总支委员会的组成人选。待校党委批准后,即可正式成立学生党总支。

二、学生党总支的主要职责

学生党总支在院系分党委领导下,开展学生党建工作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主要职责是:

(一)学习、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和部署,研究提出加强学生党建工作的计划和措施;

(二)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理论,对学生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

(三)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教育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加强和规范对发展对象的预审;

(四)定期分析研究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五)指导学生团学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开展各项活动,发挥应有作用;

(六)加强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

三、学生党总支委员会的产生程序

首次成立的学生党总支委员会一般由分党委任命,工作一段时间后,条件成熟时再组织选举。举行选举时,学生党总支委员会的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在本总支范围以内的党员中确定;党员大会进行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选举结果报院系分党委批准,报党委组织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每届学生党总支任期三年。学生党总支委员会因人员变更出现委员缺额,必要时可以增补。

四、学生党总支的成员构成

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学生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7人,最多不超过9人。书记1人,必要时可设副书记1-2人,一般不与干部职级挂钩。学生党总支书记原则上由院系分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负责全面工作;学生党总支副书记一般由院系分党委学生委员或学工组长、研工组长担任,协助书记开展工作。根据本单位实际,还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委员构成应具有广泛代表性,可以由院系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代表、学生党员代表等成员组成,学生党员代表一般应有1-2名。

五、做好学生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学生党总支要加强对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检查和督促,将组织生活作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重要手段,进一步规范制度、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提高质量,增强吸引力和有效性。加强学生党员管理监督工作,严格组织关系接转程序,加强流动党员管理,探索灵活有效的组织设置方式,做到党员管理全覆盖。发挥学生党员的主体作用,关心帮助有困难的党员。

研究生党员组织关系编入教师支部的单位,学生党总支要在分党委领导下,指导研究生党小组做好研究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六、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

每年年初,学生党总支应在分党委领导下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学生党支部提出的近期发展对象人选,学生党总支应进行严格预审,听取党支部书记作情况介绍,充分讨论,提出初步意见,并对预备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公示,撰写预审报告。分党委指派组织员或专人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发放《入党志愿书》。支部大会讨论形成决议后,应报院系分党委审批。学生党总支预审发展对象和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都应集体讨论决定。分党委审批前,应指派专人(一般为分党委委员、组织员或其他有经验的教师党员)同申请人进行谈话。分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后,应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新党员宣誓仪式一般由分党委或学生党总支组织,每半年举行一次。

七、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预备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学生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和学生预备党员参加学校党校组织的培训活动,特别是精心组织好由本单位实施的各项教育实践活动,对他们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和党性锻炼。设立二级党校的单位,学生党总支要在分党委领导下做好各类培训班的组织工作。要突出政治性、思想性,增强吸引力、感召力,严格要求,务求实效。

八、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学生党总支要加强对学工组、研工组、分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等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依靠辅导员、党支部书记和学生骨干,做好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努力实践、勇于创新、全面成才。

九、加强对学生党总支工作的领导

成立学生党总支是规范基层组织设置、推进学生党建工作的重要举措。院系分党委要加强对学生党总支的领导,经常听取学生党总支的工作汇报,经常研究学生党建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工作指导,重视队伍建设,做好组织协调,落实党的建设和育人工作的各项任务。学生党总支要定期向分党委汇报学生党总支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等,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向分党委报告请示,主动争取分党委的领导和支持。

 

                  党委组织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08113

 

主题词:党的建设  学生党总支  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 2008-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