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总(直)支: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我校广大师生和共产党员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近日,一些基层党组织反映,部分党员希望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支援抗震救灾工作。根据中央组织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我校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的实施办法通知如下:
1、尊重和鼓励党员通过交纳“特殊党费”的形式支援灾区的心愿。“特殊党费”是党员在正常交纳党费之外另行交纳的用于抗震救灾工作的现金款项。交纳“特殊党费”应本着自愿的原则。
2、党员交纳“特殊党费”由各分党委、总(直)支代收。分党委、总(直)支到财务处将收到的现金存入校党委组织部“特殊党费”专用帐户(经费本号:CGH6276831),并注明交款单位,由财务处开具收款凭证。校党委组织部定期将“特殊党费”代转中央组织部。
总计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除可通过校党委组织部代转外,亦可由分党委、总(直)支通过银行直接汇至中央组织部党费专用账户(请将汇款凭证复印件交校党委组织部,便于统计全校总额)。中央组织部党费账户户名:中共中央组织部,账号:89057668,开户行:工行北京长安支行。同时注明党员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3、各分党委、总(直)支要做好党员自愿交纳“特殊党费”情况汇总工作,填写《交纳“特殊党费”党员名单》(见附件),通过书面或OA系统的形式交至校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员 仇棣)。
各单位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情况及突出事迹,也请通过书面或OA系统的形式报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仇棣 联系电话:65642210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200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