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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

2013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机关各部处:

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现就做好中层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3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的原则

考核工作旨在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帮助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总结经验,肯定成绩,发现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考核工作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分类考核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群众公认的原则,根据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干部岗位职责,采取个人总结自评、群众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的基本内容

(一)中层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主要内容为:

思想政治建设。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正确的办学、办院方向,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班子团结、分工合作等。

领导能力。包括总揽全局、科学决策,求实创新、开拓进取,管理效率、工作水平,以及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等。

工作实绩。包括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单位整体发展状况、注重长远建设等。

党风廉政建设。包括改进工作作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政务公开、党务公开、民主监督等。

(二)中层领导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正职干部着重考察领导科学发展、驾驭全局工作、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抓班子带队伍、廉洁自律及履行廉政职责等情况。副职干部着重考察履行岗位职责、推进分管工作、管理工作投入、团结协作、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考核的基本程序

考虑到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经进行了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工作,2013年度考核工作相对简化,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工作:

1、年度工作总结

每位现职处级领导干部(不包括聘任制干部)需通过学校信息门户网站(http://www.portal.fudan.edu.cn)填写《现职处级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表》。

总结要客观,把成绩写实,把不足找准,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计划。考核表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2014221日止。

2、会议述职述廉与民主测评

(一)基层单位

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各分党委、总(直)支组织召开本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院系、直属单位一般为全体教职工,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为教代会代表、内设机构负责人、骨干教师代表、教工党支部书记等,一般不少于60人;附属医院一般为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干部、护士长、党支部书记、工青妇等群众组织负责人,专家教授代表,职代会代表等。各单位也可视情况作适当调整。

会上,党政正职分别代表领导班子作述职述廉报告,并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班子其他成员作个人述职述廉报告。与会人员听取报告,并分别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聘任制干部也应参加大会述职并接受民主测评。

统计汇总表请于201422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二)党政工作部门

各部门分别召开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议,组织本部门教职工进行民主测评,一般可与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进行。统计汇总表请于2014221日前报党委组织部。

3、做好教育实践活动有关情况通报

各单位在进行领导班子年终述职述廉时要将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向党员和师生作专题通报。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通报可与述职述廉大会结合进行,也可召开专门会议。进行情况通报时,请通知督导联络组派1名成员参加,督导组成员不讲话。

分党委(党总支)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情况通报。通报的内容一般包括:本单位开展活动情况的简要回顾和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基本情况,领导班子查摆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原因分析,领导班子整改工作方案(要明确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等。

领导干部个人在述职述廉时,要报告本人的整改思路和措施,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4、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最新要求(组电明字〔201325号),20141月集中填报时,要按照《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见附件)和第一次填报的要求,重新填写每一事项的情况信息(截至填报时的现状)。同时,今年起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

每位现职处级领导干部(不包括聘任制干部)请根据事项填报要求,填写《上海市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单》。各单位、各部门收齐后于2014221日前集中交党委组织部。

四、考核结果的评定

年度考核按照一级考一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基本依据是落实和推动年度工作的实际成效。

正职干部由学校党委负责考核。院系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与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对外交流与合作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单位稳定、团结、和谐发展情况,教职工对班子的民主测评情况等相结合。附属医院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与医疗、教学、科研、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对外合作与交流等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医院管理运行情况,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医院稳定、团结、和谐发展情况,干部群众对班子的民主测评情况等相结合。党政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考核,与部门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完成年度工作计划的情况,承担和完成(推进)重要任务的情况,服务基层、指导基层工作的情况,基层对部门工作作风民主评议情况等相结合。

副职干部由各单位、各部门提出考核建议,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职责分工分别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在此基础上审定考核意见;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由院系和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共同提出考核建议,报党委组织部审定。副职干部的考核,与分管工作推进情况,和班子成员的团结协作情况,群众民主测评情况等相结合。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第。干部年度考核优秀的名额单列,比例各为正、副职干部职数的15%

年度考核的结果,由党委组织部通过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向班子成员反馈。

 

各分党委、总(直)支书记和行政正职,各部门正职是年度考核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按照学校总体要求,把握工作节奏和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及时向党委组织部报送材料。

 

联系人:盛晓蕾、冯涛         电话:65643495

 

       附件:考核附件(民主测评表等).doc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1231

 

 

 

 

 

发布时间 2013-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