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选派干部赴校外挂职锻炼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机关各部处:
为了给干部全面成长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和舞台,帮助年轻干部拓宽视野,丰富阅历,根据《选派干部赴校外挂职锻炼工作方案》要求,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国家有关部委;上海市有关部门、部分区县(含乡镇、街道);与我校有战略合作关系的省市有关部门、部分县市(含乡镇);大中型国企;博士服务团;其他专项挂职项目。
具体岗位视挂职单位工作安排而定。
二、选派对象
学校每年拟选派40名左右德才兼备、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管理干部和优秀青年教师赴校外挂职。
选派干部的基本条件:政治素质好,思想作风端正,工作认真踏实,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管理经验,有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身体健康。
选派干部一般应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科级干部(或具有相当岗位的党政管理干部)、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教师等,年龄一般为35周岁以下;副处级及以上干部、专业技术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教师,年龄一般为45周岁以下。
三、遴选办法
挂职干部的遴选工作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各单位要广泛发动,经集体研究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推荐过程中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与干部、人才培养目标,重点推荐后备干部,既要推荐党政管理干部,也要推荐专业教师。有意报名的教职工可以向所在单位报名。
组织部在汇总各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对人选的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核,列出选派计划,并根据实际岗位需要,与挂职单位组织部门协商后确定最终派出人选和派出时间。
四、组织管理
1、挂职时间一般为一年。挂职干部由学校和挂职单位共同管理,以挂职单位为主。一年以上校外全职挂职经历计入多岗位工作经历。
2、干部挂职期间人事关系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待遇不变。挂职干部为中共党员的,需按有关规定接转组织关系。
3、干部挂职期满,一般回原单位工作,并由挂职单位对其在挂职期间的表现做出工作鉴定,鉴定结果存入本人档案。挂职单位有留任意向的,经本人及有关单位同意,学校予以支持鼓励。
4、学校鼓励干部到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对表现突出的挂职干部,学校将根据工作需要优先使用。
五、工作要求
1、各分党委、总(直)支、机关各部处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把选派干部参加校外挂职锻炼工作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后备干部和人才培养的重要措施,严格把关,积极推荐优秀人选。
2、挂职锻炼工作由组织部统筹协调、归口管理。机关有承接上级部门挂职任务的部门,要及时与组织部沟通信息;相关部门要协助做好赴对口条线的上级部门挂职锻炼的人员选派工作。
各分党委、总支需推荐至少2名人选,机关各部处可推荐1-2名人选,做出排序,并填写推荐表;教职工自荐需填写登记表。书面材料请于4月3日前交至组织部(邯郸校区综合楼304室),并发送电子版至dwzzb@fudan.edu.cn,邮件请注明“挂职锻炼登记表”。
联系人:周双丽 电话:65643892
附件:复旦大学赴校外挂职锻炼人员推荐表.doc(单位推荐填写)
复旦大学赴校外挂职锻炼人员登记表.doc(个人自荐填写)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