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机关部分处级领导职位实行竞争上岗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市教卫党委、市教委机关处级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逐步形成更加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现对机关部分处级领导职位,面向系统实行竞争上岗。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争上岗职位
1、市教卫党委统战处处长 1名
2、市教委办公室副主任 1名
3、市教委科学技术处副处长 1名
4、市教委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处副处长 1名
二、基本条件和资格
竞争上岗者应符合《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2、应聘正处级职位的,要求现职正处级或副处级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含两年);应聘副处级职位的,要求现职副处级或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含三年);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了解机关工作规程,熟悉所报职位相关工作的性质和内容;
5、身体健康;
6、岗位具体要求(见职位说明);
7、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可按照规定破格参加竞争上岗。
三、工作程序
1、公布职位。将确定的竞争上岗职位、任职条件以及程序、办法等事项予以公布。
2、公开报名。报名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两种形式。每位报名者最多可报2个职位。报名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将暂缓开展竞争上岗,组织部门可通知报名人改报其他职位。
3、组织笔试。组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内容是相关岗位要求的策论。
4、组织面试。笔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匹配性、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
5、组织考察。根据笔试、面试综合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在相关范围进行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及组织考察工作。
6、讨论决定。经党委会研究讨论,决定任用人选。
7、进行公示。任用人选要在机关和相关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8、正式任职。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办理正式任职手续。提任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按任职试用期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试用期一年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干部原职级重新安排工作。
四、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6月16日—6月23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6月23日(邮递件以发出邮戳为准)。
2、报名表递交方式:报名表可采取现场递交、发送电子邮件以及邮递材料等方式。现场递交和邮递材料地址:大沽路100号3122室,市教卫党委组织干部处,邮编:200003。邮箱地址:jwzzgbc@126.com。本机关干部报名的可直接将《竞争上岗报名表》(个人自荐)投入分设在机关31、32楼大会议室门口的报名箱内。
3、公告、报名表以及职位说明书等可到上海教育网http://www.shmec.gov.cn下载。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吴毅 23119557 曹晖 23119561
传 真:23119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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