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0年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
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
根据中央和市委有关要求,我校将于2010年底至2011年初,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和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检查和评价党员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强化党员意识,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开展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推进基层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措施。通过建立这一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推进党务公开。
要将这两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与各单位年终工作总结相结合,与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相结合。要从本单位、本部门实际出发,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
二、民主评议党员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校党委和各分党委、党总支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方法是:
1、专题学习。12月中旬至下旬,各党支部要召开一次党支部会或党小组会,组织党员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重点把握《条例》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组织党员围绕如何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进行讨论;布置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要求。各附属医院、校产等单位党支部专题学习的内容,由所在单位党委、总支根据各自实际确定。
2、自我小结。在专题学习的基础上,党员要对照党章和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回顾和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0年的工作学习情况,重点检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在本职岗位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联系和服务群众以及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等方面的情况。每位党员要认真准备专题组织生活会发言提纲。
3、专题组织生活会。2011年1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民主评议。个别支部人数较多的,经分党委、总支批准,也可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可通过多种形式听取群众和民主党派同志的意见。鼓励党员积极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加强相互沟通,营造良好的氛围。
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位党员要联系自身工作学习和思想实际,进行回顾和总结,主动查找不足;要明确努力方向,提出2011年度的工作打算和立足本职岗位创先争优的打算,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群众监督。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以团结作为出发点和归宿点,真诚相待,沟通思想,相互帮助。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评议的一项内容,对缺席组织生活次数较多的党员要提出批评。
4、表彰和处理。对评议过程中党员群众反映好的党员,分党委、总(直)支可在适当场合予以表扬,并从中推荐1-2名作为2011年度“七一”表彰优秀党员的预备人选。经评议确认是不合格党员的,支委会应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妥善处理意见,并向分党委、总支汇报。
三、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
根据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基层党组织应每年至少向党员大会(党员代表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情况和加强党的建设情况,接受党员评议。
今年年底时,支部委员会应对自身工作情况和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并将有关情况向本支部党员报告,听取大家的意见。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可结合专题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分党委(总支)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工作可通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会议的方式进行,或与年终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相结合。由分党委(总支)书记代表分党委(总支)委员会,回顾2010年度的工作情况、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整改项目落实情况、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报告党费收缴使用情况,提出2011年度分党委(总支)委员会工作计划,听取党员意见,接受党员评议。报告和评议的具体内容、形式、时间,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予以确定,一般在2011年2月底前完成。
校党委将通过召开党代表会议的形式,向党员代表报告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分党委、总支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的作用,鼓励支部书记大胆工作。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调动广大党员自我教育的积极性。要注意掌握党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正确对待其他党员和群众提出的意见。要注意了解党支部日常开展活动的情况,对组织生活制度不健全的党支部的书记要进行批评教育。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既要参加所在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查找不足,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注重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党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时,要与创先争优活动的要求有机结合,引导党员进一步明确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的具体打算和努力方向,积极探索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的形式。分党委、总支要结合总结和报告工作,对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情况进行回顾,加强对党支部的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适时开展点评,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对明年继续开展好创先争优活动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提早作出计划,抓紧组织落实。
3、加强分类指导。各单位可根据不同岗位党员的特点提出具体要求。其中,学生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和支委会向党员报告工作,由分党委、总支统一部署;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可针对学生实际,提出具体要求。离退休党员民主评议工作,可根据离退休党员实际进行,以开展学习、交流思想为主。
这两项工作结束后,请各分党委、总(直)支填写《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情况汇总表》,于2011年2月底前交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仇棣 电话:65642210
附:民主评议党员和基层党组织向党员报告工作情况汇总表.doc
中共复旦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