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2013年度做好特邀党建组织员工作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
党建组织员制度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为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在学校党建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支部建设,根据《关于聘请离退休老党员担任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实施意见》(复委〔2011〕12号)的文件精神,校党委决定继续在离退休老党员中聘请2012-2013年度特邀党建组织员。为做好这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特邀党建组织员的基本条件是,思想政治素质高、敬业精神强,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党建工作,有较丰富的党建工作经验;熟悉学生工作,善于与青年学生沟通交流;身体健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岁。
二、职责任务:特邀党建组织员的主要职责是,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党委组织部门的指导下,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发展大学生党员工作和大学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协助分党委(总支)和学生党总支做好学生《入党志愿书》等入党材料的审查工作;(二)代表分党委(总支)参与同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进行谈话;(三)参加分党委(总支)讨论大学生党员发展审批会议或学生党总支预审会议,指导学生党总支和学生党支部规范组织程序。
根据院系需要和特邀党建组织员自身情况,参与以下工作:(一)应邀列席学生党支部发展转正支部大会,指导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二)为业余党校学员上党课,对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三)参与学生党员思想状况调研,及时了解反映学生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三、选聘程序:人选可由学校关工委或分党委(总支)推荐提名,在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由院系分党委(总支)根据本单位实际和老同志具体情况研究确定具体工作内容,并征得本人同意后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党委批准。
四、工作要求:
1、分党委(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根据本单位的需要和特邀党建组织员的自身特点,合理安排好其具体工作,加强工作指导,定期进行交流沟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要协调好特邀党建组织员、党委组织干事与学生党建工作队伍的关系,明确分工,确保特邀党建组织员作用的充分发挥。
2、分党委(总支)要加强关心、提供保障。要从政治、思想、生活上关心老同志,积极为其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任务落实、关心到位。
3、各分党委(总支)在进行充分沟通后确定聘任名单,填写《复旦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推荐审批表》,于10月9日(周二)中午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dwzzb@fudan.edu.cn)和书面(或传真65100143)两种形式,报送至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仇 棣
联系电话:65642210
复旦大学特邀党建组织员推荐审批表.doc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