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
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
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是巩固和扩大创先争优活动成果,推动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举措。为指导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握基本要求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提炼创先争优实践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建立行之有效的创先争优制度。
坚持务实管用。要从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把创先争优与中心任务和日常工作融为一体。注重实效,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
坚持突出重点。要顺应群众期待,推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地方和部门特色,形成切合实际的制度规范。
坚持集思广益。要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主动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凝聚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
坚持创新完善。要尊重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的首创精神,将受群众欢迎、能常态运行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搞好衔接配套,不断完善已有的制度规范。
二、明确主要内容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和特点,按照创先争优的目标要求,建立健全创先争优长效机制。
推动科学发展方面,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等任务,建立承诺践诺评诺、对标定位、绩效考评、党员先锋行动、部门与地方联创齐争等制度。
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反映群众诉求、化解社会矛盾等任务,建立走访接访、群众工作站、“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党员责任区、“民情流水线”、平安创建、民情恳谈等制度。
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围绕保障改善民生、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等任务,建立机关干部直接联系群众、驻村蹲点、农事村办、结对帮扶、党员志愿服务、群众评议、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三亮三比三评”等制度。
加强基层组织方面,围绕创新活动方式、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增强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等任务,建立设岗定责、夺旗争星、典型示范、党内激励关怀、城乡基层党组织结对共建、党群共建、基层党建责任制等制度。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落实工作责任。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谋划,抓好自身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所属党组织建立创先争优长效机制。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分类指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深入调查研究。要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为长效机制建设提供实践依据。充分讨论,认真论证,增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的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制度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和好经验好做法。将创先争优制度公之于众,加强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
抓好制度落实。要研究提出具体措施,保证创先争优制度落到实处、见到实效。督促检查创先争优长效机制运行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群众评议,请群众监督,让群众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