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简报》第893期
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
积极抓好2011年党员公开承诺工作
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近日,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党员公开承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指出,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广大党员围绕中心、立足本职公开承诺,取得了明显成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总结2010年公开承诺经验、督促兑现承诺事项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抓好2011年党员公开承诺工作。
一要把握基本要求。开展党员公开承诺,要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紧紧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总体要求,组织引导广大党员在实现“十二五”目标任务中创先争优。要坚持围绕中心,为推动本单位中心工作、完成重点任务作贡献;坚持服务群众,做好保障改善民生的各项工作,多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坚持立足本职,紧密结合党员岗位实际,注重发挥党员自身优势;坚持务求实效,做到承诺内容具体实在,承诺方法简便易行。
二要明确主要内容。公开承诺的内容要努力体现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等方面的要求。农村党员要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主要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维护农村稳定等方面进行承诺。社区党员要围绕建设文明和谐社区,主要在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维护社区稳定等方面进行承诺。企业党员要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目标,主要在完成生产经营任务、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承诺。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党员要注重在改进作风、提高效能、服务群众等方面进行承诺。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中的党员要注重在建设群众满意窗口、创造优质服务品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承诺。
三要创新方式方法。一是提出承诺。承诺一般分为年度承诺和即时承诺。年度承诺在每年年初提出,即时承诺根据阶段性重点工作、临时性任务或遇到突发性事件时提出。二是公示承诺。党员的承诺事项,可在党小组会、党员大会上进行通报,或在基层组织党务政务公开栏、局域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三是履行承诺。党员要根据承诺事项的完成时限,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兑现承诺。党员之间要相互学习交流,提高履行承诺的自觉性。基层党组织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没有按时完成的承诺事项要及时提醒和帮助。四是评议承诺。要结合党员日常组织生活和年度民主评议等,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群众测评等方式对党员履行承诺情况进行评议。要把评议结果作为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重要依据。公开承诺根据实际情况,可采取党员个人承诺、党员集体承诺、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承诺等方式进行。要注意总结实践经验,鼓励探索创新,不断完善党员公开承诺的方式方法。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公开承诺作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精心安排部署,切实抓好落实。基层党组织要具体负责党员公开承诺的组织实施。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公开承诺,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注意与以往的承诺相衔接,已经作出的承诺,都要努力加以落实。通过教育培训、物质帮扶、政策支持等,切实为党员履行承诺提供必要条件。总结宣传开展公开承诺的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广大党员认真践诺,取信于民。积极倡导基层党组织开展公开承诺。要把党组织年度承诺和任期承诺结合起来,把党组织承诺和党员个人承诺结合起来,把党员公开承诺和党员设岗定责、志愿服务等结合起来,形成基层党组织履职尽责创先进、党员立足岗位争优秀的生动局面。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