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学院学生党总支举行“烈士纪念日”专题纪念活动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烈士纪念日的决定(草案)》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以法律形式将9月30日设立为中国烈士纪念日,并规定每年9月30日国家举行纪念烈士活动。9月30日,在祖国65周岁华诞之际,我们迎来了首个“烈士纪念日”。
没有英雄的国家是可悲的,漠视英雄的国家难以长久屹立。美好的生活似乎已经成为一种应然的存在,但我们不该忘记,这种“美好”是由无数仁人志士以生命为代价换来。“国庆勿忘先烈”,在国庆前夕缅怀纪念烈士、反思幸福和谐生活来之不易、抒发对祖国大家庭的热爱、为祖国未来繁荣昌盛许下个人奋斗的青春诺言,显得尤为必要。
9月30日中午,哲学学院学生党总支在光华西主楼2401报告厅举办“缅怀纪念先烈”与“青春责任承诺”活动。学院学生党总支全体成员、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骨干参加活动。
暖场环节,播放了电影《建国大业》部分片段,将同学们拉回1949年建国前的历史场景。接下来,邀请哲学学院马哲教研室王金林教授,站在哲学视角,从“什么叫牺牲”、“牺牲者们具有的精神”、“如何纪念牺牲烈士”三个维度与同学们展开座谈。
王老师从“共同体”视角出发,指出当下增强国家意识的重要性,提醒同学们不忘新中国来之不易。王老师谈到,构成牺牲精神最核心的元素是对自由的向往和“共在意识”。历史长河中,正是有了无数先烈自觉自愿的奉献和牺牲,国家才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共同体。这些先烈,无论是为了“取义”还是为了“建国”,都以牺牲自身“存在”而彰显了自身“存在”的意义,同时,也为更多人的“存在”赢得了权利和尊严。王老师谈到,纪念碑是一种有形的载体,世人和先烈们的“共在意识”透过纪念碑得以确立,同时,纪念碑的存在本身也就是对先烈的一种承诺——“你们的事业就是我的事业,后来者会高举你们的旗帜走下去。”国家通过树立纪念碑和开展纪念活动,赋予烈士们荣誉,也赋予后来者前行的责任。要通过纪念,将民族国家个人的精神紧密结合在一起。
在王老师的带领下,同学们对于“什么是牺牲精神”、“何为爱国”、“后来者的责任”这些问题有了进一步的深入理解。活动最后,全体学生起立,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在国庆前夕,面向PPT上的人民英雄纪念碑以及纪念碑碑文行注目礼,并在心中许下庄严承诺:铭记属于青年学生的国家责任与历史使命,为建设更为繁荣富强的祖国而努力学习、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