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
专项清理整顿的通知
各分党委、总直支,机关各部处:
根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组发〔2014〕18号)精神,现就我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二级单位举办社会化培训班专项清理整顿工作通知如下。
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自查工作
1、自查范围:
A.现职处级(含正、副处)领导干部;
B.聘任制领导干部;
C.保留干部职级的原处级领导干部。
2、填表要求:
请各单位清查本单位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严禁领导干部参加高收费的培训项目和各类名为学习提高、实为交友联谊的培训,已经参加的要立即退出。
各单位统一填写本单位《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调查表》;培训项目以填报当日正在参加或已经报名的项目为准,包括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和境外培训;领导干部经学校批准或安排参加的培训,不纳入填报范围;如无需要报告的情况,请填写“无”。表格请表格填写完毕后,请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1日前反馈党委组织部。
二、二级单位举办社会化培训班自查工作
请各单位填报《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情况调查表》,严禁举办允许领导干部参加的高收费培训项目,或委托其他社会机构举办各类领导干部培训班。已经举办的要立即停办,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
各单位填报本单位对外举办并允许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报名的培训项目;填报项目以填报当日正在举办或已经通知报名的项目为准,包括境外培训,不包括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表格填写完毕后,请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11日前反馈党委组织部。
附件一: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情况调查表
附件二:举办领导干部培训班情况调查表
附件三: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中组部、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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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蔡樱华、盛晓蕾联系电话:65643892、65643495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