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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启动选任工作的科级岗位

 

经科级干部选任领导小组研究,以下为第一批启动选任工作的科级岗位,现予公告。

一、选任岗位

部门

科室

岗位

 
 

学校办公室

综合联络(战略合作)

副科长2

 

行政文秘

副科长1

 

督办调研

副科长1

 

法务-信访(合署)

副科长2

 

纪委办、监察处

党风廉政

副科长1

 

行政监察

科长1名、副科长1

 

信访案件

副科长1

 

组织部

干部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组织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宣传部

理论宣传

科长1名、副科长2

 

文化建设

副科长1

 

新闻中心

科长1名、副科长2

 

网络宣传

科长1名、副科长2

 

统战部

民主党派工作

科长1名、副科长1

 

知识分子工作

科长1名、副科长1

 

学生工作部

思想政治教育

科长1名、副科长1

 

学生资助管理

科长1

 

园区学生事务(书院建设)

副科长1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副科长1

 

研究生工作部

思想政治教育

副科长2

 

奖助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园区学生事务

副科长2

 

学生职业发展教育服务中心

副科长1

 

保卫处、武装部

综合事务

科长1

 

综合治理

副科长2

 

安全生产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校区管理

科长1

 

内保

副科长1

 

军训征兵

科长1名、副科长1

 

发展规划处

规划和评估

副科长1

 

专项建设

副科长1

 

人事处

综合(人事档案)

科长1

 

复旦学院(本科生院)

招生

科长1名、副科长2

 

学务管理

副科长1

 

培养与教学质量管理

副科长2

 

实验与实践教学

副科长1

 

综合事务

科长1名、副科长1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科长1名、副科长1

 

研究生院

培养

科长1名、副科长1

 

学位

副科长2

 

综合

科长1名、副科长1

 

科技处

基础研究

科长1名、副科长2

 

重大科技项目

科长1名、副科长2

 

基地建设

科长1名、副科长2

 

成果与知识产权

科长1名、副科长1

 

地方与企业合作

科长1名、副科长1

 

综合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外事处(孔子学院办)

综合事务

副科长1

 

港澳台事务

副科长1

 

出国出境事务

科长1名、副科长1

 

孔子学院

科长1名、副科长1

 

文科科研处

规划与项目机构管理

副科长1

 

成果与综合管理

副科长1

 

外国留学生工作处

学生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综合事务

科长1

 

奖学金与国际项目事务

科长1名、副科长1

 

对外联络与发展处

校友联络

科长1名、副科长1

 

筹资工作

副科长1

 

基金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审计处

综合审计

科长1名、副科长1

 

财务审计

科长1名、副科长1

 

工程审计

副科长1

 

财务处

综合管理

科长1

 

预决算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2

 

院系财务委派

科长1名、副科长1

 

科研经费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基建与修缮财务

科长1

 

集中收付

副科长2

 

资产管理处

综合管理

副科长2

 

实验室管理

科长1

 

房产管理

科长1

 

基建处

规划技术

副科长2

 

综合管理

副科长2

 

修缮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总务处

餐饮

科长1名、副科长2

 

物业

科长1

 

校园管理

科长1

 

住房

科长1名、副科长1

 

医院管理处

综合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医政管理

科长1名、副科长1

 

 

二、任职条件和资格

科级干部人选应当符合《复旦大学科级干部选任工作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主要是以下几方面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卫生事业,实事求是,开拓创新;

2、在本职工作岗位上表现优秀,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突出,群众认可度高;

3、责任心强,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务实进取,廉洁奉公。

(二)基本资格:

1、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选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的,一般应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或学生工作经历;选拔担任正科级职务的,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2年以上。

3、选拔担任正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选拔担任副科级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任职资格可适当放宽。

三、推荐人选的有关要求

1、推荐方式:有关组织可以向组织部推荐符合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合适人选,个人也可向组织部自荐。每人最多可申报2个岗位。

1)组织推荐:填写《科级干部选任组织推荐表》(见附件1),盖章后送至组织部(综合楼北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zzbgbxb @fudan.edu.cnOA发送至“组织部秘书一”。

2)个人自荐:填写《科级干部选任自荐登记表》(见附件2),在征得单位同意意见后,送至组织部(综合楼北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zzbgbxb @fudan.edu.cn

2、推荐时间:自通知发布日起至7817时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蔡樱华、盛晓蕾

联系电话:6564389265643495

组织部网站:http://zzb.fudan.edu.cn

人事处网站:http://www.hr.fudan.edu.cn

   附件:附件(推荐表).doc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复旦大学人事处   

201477  


 

发布时间 2014-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