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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修订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日前,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试行)》、《后备干部工作办法(试行)》、《基层单位行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程序(试行)》、《基层党的委员会换届工作程序(试行)》等四个制度性文件,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2003年,我校曾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试行)》、《院系、医院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程序(试行)》等文件。这次集中修订,贯彻了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新要求,总结了近年来我校的实践经验,吸收了兄弟院校好的做法,体现了干部选拔任用制度的导向性、规范性、操作性。

这次文件修订工作有六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从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工作作风、群众观点等方面明确了对干部“德”的要求,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导向。二是探索多种形式的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常规性选拔任用、公开竞争性选拔任用、面向海内外招聘等三种干部选任方式。三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文件明确了民主推荐的参加范围和程序,充实了干部考察组的人员构成,完善了酝酿环节、征求纪委意见环节,将正职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纳入行政换届程序。四是进一步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强调公开职位、公开岗位要求,扩大干部提名推荐渠道。扩大群众参与,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等环节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党委全委会在讨论决定重要干部中的作用。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五是进一步加强干部管理和监督。文件对干部任期、交流、回避、辞职等制度作了规定,强调了干部工作纪律。六是进一步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坚持重在培养,建立后备干部轮训制度、轮岗交流制度、校外挂职制度,注重把后备干部放到基层一线去锻炼,全面提高素质和能力。

校党委强调,《干部任用办法》、《后备干部工作办法》等是我校干部工作的基本制度。今后还要进一步梳理完善干部轮岗交流、教育培训、考核监督、巡视检查等方面的制度,逐步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和党委的要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制度办事,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为创建世界一流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校党委近日还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后备干部集中调整工作,坚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按程序办事,建立一支素质优良、规模适当、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

 

 

 

发布时间 2015-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