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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毕业生党员同志的一封信

毕业生党员同志:

您好!祝贺您完成了在复旦大学的学习,在您即将进入新的工作和学习单位之前,按照《党章》和党内相关规定,除本校直研、考本校研究生、延期毕业、西部志愿者等几种情况之外,所有的党员必须办理《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为此,我们将有关事项向您作一提示:

(一)请您仔细阅读《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的说明,与您所往单位的党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确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规范名称,并按要求填写《2014年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二)如您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应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或户籍地党组织,待工作单位落实后再次转接。

(三)出国出境的党员,请在您本人离境前将组织关系转入居住地或户籍地党组织,并在完成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手续后,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四)拿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请您本人在有效期(市内30天市外90天)内将介绍信交所往党组织负责人或组织部门,并做好介绍信“回执”工作。20141月起上海市内党员组织关系依托“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实时转接,党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30内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只有在学校收到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且完成“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内信息接转后,组织关系转移程序才全部完成。

(五)根据《党章》和党内相关规定,党员自带组织关系介绍信未及时接转,或因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丢失且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六)如在介绍信有效期内,您的工作或学习单位发生变动,可凭原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更改手续。

(七)无故拒绝接收党员组织关系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申诉或向各级党员服务中心反映。上海基层党建网提供了本市党组织信息,每个区县及社区(街道)、乡镇也都设有党员服务中心,他们将为您提供帮助。如有问题,您可致电021-12371上海市委组织部党员服务中心。学校党委组织部也开设了咨询电话(021-65642210),我们将为您及时的帮助。

希望您在今后继续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加强党性锻炼,作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为母校争光,为党旗争辉!祝您工作学习顺利!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45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须知

 

所有毕业生党员均须与所往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联系以确认准确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的写法,并按要求填写2014年复旦大学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开具《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须在有效期内将《介绍信》交到所往党组织,并发回介绍信回执。现就毕业生党员各类毕业去向的组织关系转接流程做如下说明:

一、      留校党员

该类毕业生党员只需填写《登记表》,不用办理《介绍信》。

1、毕业去向:留校工作。包括以下三部分:1)校内机关院所(含博后);2)中山/华山/肿瘤/妇产科/五官科/儿科六家附属医院;3)复华公司/复旦出版社/复旦附中等附属单位。登记表》中应填校内所往单位党委、总(直)支。

2、毕业去向:本院系直升。《登记表》中应填写核对所属分党委、总(直)支信息。

3、毕业去向:换院系直升。登记表》中应填校内所往院系党委、总(直)支。

二、到外单位工作(含签订6个月以上见习协议)或学习的党员:

凡已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如党员所去单位未建立党组织,应将其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或代管单位)党组织,或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

1、毕业去向:市内就业。20141月起上海市内党员组织关系依托“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实行无纸化实时转接。具体步骤为:1)党员联系确认所往党组织确认其在“上海市党员党组织信息管理系统”内的名称或代码,填写《登记表》,2)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30天内到新单位党组织报到, 3)若因工作单位入职时间较晚,无法在有效期内去工作单位党组织报到的,可在咨询工作单位所在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后先将组织关系转入该中心。(街道党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党建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程序页面下载)

2、毕业去向:市外就业。具体步骤为:1)确认手持加盖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处公章的《介绍信》,有效期为90天;2)联系并确认对方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一般应填写区县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如XX//区委组织部”,去外省高校应填写XX/市高校工委或XX市委组织部”,若出现“党支部”、“党总支”、“XX/镇党委”、“XX/县委”、“XX大学党委”的皆有误。

三、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党员(含出国出境):

应联系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党员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或社区党组织,也可联系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中心(或服务机构)党组织落实组织关系。出国出境学习或工作的党员需在离境前确认将介绍信回执邮寄或传真回学校,并及时在所属党组织办理保留党籍手续。

1、毕业去向:未就业回外省(含出国):参照本《须知》中“毕业去向:市外就业”的转接流程。

2、毕业去向:本市未就业(含出国):参照本《须知》中“毕业去向:市内就业”的转接流程。

3、毕业去向:外省在沪居住:外省籍党员因找工作、考研等原因在上海有长期固定居所的,可与居住地“街道党员服务中心”联系组织管理落实事宜。(街道党员服务中心联系方式可在“党委组织部网站-党建工作-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程序”页面下载)

请各位党员务必在组织关系转接有效期内(上海市内30天市外90天)及时前往单位报到,切不可拖延等待,导致介绍信过期,无法完成转接。根据《党章》及相关规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或丢失后,如长期不向党组织报告,超过6个月未过组织生活、未交纳党费的,将作自行脱党处理。

无故拒绝接受按照规定转来党员组织关系的外来党员,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党员有权向其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或向各地党员服务中心反映。全国统一党员咨询服务电话:各地区区号+12371

 

 

 

附: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党员服务咨询电话:65642210

复旦大学党委组织部网站:http://zzb.fudan.edu.cn/

 

 

 

发布时间 2012-05-17